花都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6-03-09 | 阅读 1392 | 来源: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6年3月9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点、范围、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同时进行,共招聘小学教师60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一)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36名。

  (二)湖南师范大学考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2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二)资格条件:

  1. 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师范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研究生学历者,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师范类,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一致。

  (2)应聘教师岗位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2.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 2016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分别通过华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采取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现场张贴公告和广州市花都区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刊登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名者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10日下午17:00,将填报好的《广州市花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一览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应邮箱报名。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校、专业和姓名。

  在华南师范大学报考者,发送到邮箱hjrskzhp@163.com。

  在湖南师范大学报考者,发送到邮箱hdjszp@163.com。

  2.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核查。

  参加预报名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9:00至14:00,到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和华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和《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核查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3)本人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和《广州花都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

  (4)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含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奖励表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下同)、本人情况简介。暂缓就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习成绩单等。

  (5)报名提供的相关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6)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7)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8)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广州市花都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

  (四)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考生各单项考试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考生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于3月17日(星期四)-3月19日(星期六)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察安排以面试通知书安排为准。

  2.教学能力测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定为3月21日(星期一)-3月22日(星期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于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内设机构-组织人事-招聘教师栏”公布。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学科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下一程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应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如体检不合格,本协议书自然失效”。

  (七)体检与考察。

  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与实践能力、协作互助精神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造成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在综合总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单项考试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五、人员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同时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享受花都区现职教师同等待遇。

  (三)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做好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其人事关系由本人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花都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花都区教育局网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18818391077 18818390137。

  监 督 电 话:020-36892602。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华南师大、湖南师大考点).xls

  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一览表.xls

  附件3: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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